[发明专利]利用半透镜实现视频通信中的目光交流方法及装置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010028155.8 申请日: 2010-01-22
公开(公告)号: CN101795387A 公开(公告)日: 2010-08-04
发明(设计)人: 潘烨 申请(专利权)人: 电子科技大学
主分类号: H04N7/14 分类号: H04N7/14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610054 ***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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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利用 透镜 实现 视频 通信 中的 目光 交流 方法 装置
【说明书】:

所属技术领域

发明属于计算机通信领域。设计一种半透镜装置,能够应用于视频通信领域,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通讯环境,尤其满足用户通话过程中眼神交流的需求。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多媒体技术的日益成熟,视频通信的市场应用越来越广泛,如可视电话、视频聊天以及远程监控、远程医疗等。较之话音通信,视频通信可以进行许多肢体语言的交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众所周知,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眼神交流在人与人的沟通中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然而,目前的视频通信系统,无论是可视电话还是利用各种软件通过电脑进行视频通话,都很难保持目光交流。这是由于当前的装置,摄像头只能放置于显示器的上面,下面或者其一侧。也就意味着如果一端参与对话的人想要直接看到另一端的眼睛,他自己的目光就无法被摄像头直接检测,导致另一端得用户看不到其眼神。反之,一端的用户看着摄像头,希望对方能够看到自己的眼神,他自己就无法在屏幕上看到对方眼睛所反馈信息。总之,参与者的目光与摄像机和屏幕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个角度,从而使双方无法保持目光交流。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的视频通信工具在通话过程中无法保持眼神交流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装置,该装置不仅满足了用户目光交流的需求,而且用材简单。

本发明在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利用当光线照射半透镜时,能过透过一半光,而反射另一半光;通过半透镜观察事物,从暗处观察亮处此时它相当于玻璃,相反当从亮处观察暗处它则相当于镜子的性质加之合理设计而成。首先,将显示器水平放置于桌面。然后,通过一个木盒子来固定半透镜,使其倾斜放置于显示器上。最后,将摄像头固定于木盒中。这样,当使用者坐在该装置前进行视频电话时,一方面,在通话过程中由于木盒是暗室,对方的画像在显示屏上通过半透镜可反射到使用者的眼中;另一方面,处于暗室中的摄像头可以清晰地检测到使用者的目光。另外,由于一片半透镜的使用,从而造成图像的左右互换,这是需要通过计算机软件进行左右翻转。于是,该装置可以完全消除参与者的目光与摄像机和屏幕之间所存在一个角度,并且保持清晰完整的图像,从而达到能够保持目光交流的目的。

本发明的显著效果是,可以在通话过程中建立眼神交流,使交流更加生动自然,可应用于视频通信多个方面,而且结构简单,价格便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设计构造图。

图2是本发明的实物构造图。

图中1.木质外壳,2.摄像头,3.半透镜,4.电脑显示器。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中,设计木质外壳(1)固定半透镜(3),并将摄像头(2)固定于木盒内部。然后,将其放置于水平放置的电脑显示器(4)之上。另外,将木质外壳(1)的内部刷成黑色以吸收各种光线噪声,使其更接近暗室,有利于摄像头(2)通过半透镜(3)检测到更清晰地图像以及显示器(4)的图像更好地由半透镜反射到使用者的眼中。图2,即为其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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