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多部件活塞尖端的眼内晶状体递送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980145258.8 | 申请日: | 2009-1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57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 发明(设计)人: | 大卫·A·豆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尔康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F2/16 | 分类号: | A61F2/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洪欣 |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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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部件 活塞 尖端 晶状体 递送 装置 | ||
1.IOL递送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递送套筒,其具有界定了沿着所述套筒延伸的腔的内表面,其中所述腔的至少一部分的横截面在逐渐接近所述套筒的喷嘴位置时逐渐变小;
具有活塞尖端的活塞,所述活塞尖端由内部构件、外部构件和中间构件所界定,所述外部构件由相对可压缩的材料形成,所述中间构件由相对不可压缩的材料形成;
其中,在递送IOL的过程中,所述活塞尖端沿着所述腔的至少一部分移动,使得所述外部构件被大量压缩,而所述中间构件仍基本上未被压缩,并且其中当实现大量压缩时,所述内部构件从所述中间构件释放,并继续递送IOL。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由断裂伸度为至少350%的材料形成。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由断裂伸度为至少800%的材料形成。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中间构件由断裂伸度不高于300%的材料形成。
5.如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中间构件由断裂伸度不高于100%的材料形成。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由第一材料形成,所述中间构件由第二材料形成,且所述第一材料的断裂伸度是所述第二材料的断裂伸度的至少2倍。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由第一材料形成,所述中间构件由第二材料形成,且所述第一材料的断裂伸度是所述第二材料的断裂伸度的至少4倍。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内部构件是所述活塞的轴的末端部分。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递送套筒包括停止部件,在外部构件被大量压缩之后,所述停止部件使所述外部构件停止移动。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形成所述外部构件的材料包含占大部分的弹性体。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包含以重量计至少30%的弹性体。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外部构件包含以重量计至少50%的弹性体。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IOL递送装置,其中所述内部构件、所述外部构件、所述中间构件或其组合包括一个或多个滞留部件,用于将所述中间构件、所述外部构件或两者可释放地保持在相对于所述内部构件的相同位置,直至所述内部构件从所述中间构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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