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与鞭毛虫寄生虫有关的人类和动物疾病的葫芦巴提取物有效
| 申请号: | 200980116529.7 | 申请日: | 2009-04-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4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 发明(设计)人: | 吉恩-克里斯托弗·塞尔热雷;克里斯蒂安·维瓦瑞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赛图彼奥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48 | 分类号: | A61K36/48;A23L1/29;A23K1/14;A61P3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 代理人: | 刘继富;张文 |
| 地址: | 法国欧***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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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鞭毛虫 寄生虫 有关 人类 动物 疾病 葫芦巴 提取物 | ||
1.葫芦巴提取物在制备组合物中的用途,所述组合物用于预防或有效治疗与属于后滴门的有鞭毛的原生动物有关的人类或动物疾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疾病与组织滴虫(Histomonasmeleagridis)和阴道毛滴虫(Trichomonas vaginalis)有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用于治疗鸡形目鸟类的组织滴虫病,所述的鸡形目鸟类具体是火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用于治疗男性和/或女性阴道滴虫病。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得自去皮的、微粉化的或雾化的种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得自预先从发芽后的种子中分离的胚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是水提取物。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提取物加入到食品添加剂或饮料中,并且占制剂重量的0.1~5%。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寄生虫选自鸡四毛滴虫(Tetratriehomonas gallinarum)、鸟毛滴虫(Trichomonas gallinae)、牛毛滴虫(Triehomonas foetus)、马毛滴虫(Triehomonas equi)、旋核鞭毛虫(Spironucleus vortens)、火鸡六鞭毛虫(Hexamita meleagridis)、肠贾第虫(Giardia intestina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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