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透明盖的灯具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18625.7 | 申请日: | 2009-0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188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1 |
| 发明(设计)人: | 范华建;戴成龙;武辉;何锡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斯兰姆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15/02 | 分类号: | F21V15/02;F21V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段斌;杨献智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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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透明 灯具 | ||
1.一种灯具,包括:
壳体,其具有顶端和尾端,所述顶端限定一开口;
光源座,其邻近所述壳体的尾端设置,用于安装至少一个光源;
聚光罩,其具有小口端和大口端,所述小口端邻近所述壳体的尾端 设置,所述大口端邻近所述壳体的顶端设置,所述至少一个光源邻近所 述小口端布置;以及
透明盖,其用于封闭所述壳体的顶端的所述开口;
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的顶端沿着内周壁形成用于容纳所述透明盖的至少部分 周缘的环形槽,并且,所述透明盖和所述开口的形状均为椭圆形,其中, 所述透明盖的椭圆长轴的长度等于或小于所述开口的椭圆长轴的长度 且大于所述开口的椭圆短轴的长度,所述透明盖的椭圆短轴的长度等于 或小于所述开口的椭圆短轴的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中,所述环形槽的槽底形成为圆 形,所述圆形的直径大于或等于所述透明盖的椭圆长轴的长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中,在靠近所述开口的椭圆长轴 的端点处,所述环形槽的深度等于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中,所述透明盖的椭圆短轴的长 度为其椭圆长轴的长度的90%-98%。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中,沿着内周壁在 所述环形槽的下方进一步形成有环形台阶,所述环形台阶用于设置弹性 定位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其中,所述弹性定位环的上表面在 自由状态时高于所述环形槽的下侧面。
7.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中,所述透明盖为 玻璃片。
8.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中,所述透明盖与 所述壳体之间施加有粘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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