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燃机中的空心气门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056974.0 | 申请日: | 2009-03-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33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 发明(设计)人: | 张明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明亮 |
| 主分类号: | F01L3/14 | 分类号: | F01L3/1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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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内燃机 中的 空心 气门 | ||
1.一种用于内燃机的空心气门,该气门包括一个气门壳体,一个在气门壳体内的封闭空腔及其空腔内的冷却工质,其特征是,空腔内的冷却工质中含有纳米颗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冷却工质为含有纳米颗粒的低熔点合金;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熔点合金在常压下的熔点小于500摄氏度。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熔点合金包含金属钠;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熔点合金包含至少一种纳米颗粒;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纳米颗粒在空间三维尺寸中至少一个方向的尺寸小于999纳米;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纳米颗粒为金属纳米颗粒或非金属纳米颗粒;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属纳米颗粒,为金、银、铜、铝、铁、钙、镁、镍、锌、铬、锑或镉,或者是以上至少两种金属纳米颗粒的混合物;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金属纳米颗粒,为碳纳米管、石墨材料纳米颗粒、硼、锗、硅或砷的纳米颗粒或以上至少两种非金属纳米颗粒的混合物;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心气门,其纳米颗粒重量占冷却工质总重量的比例为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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