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变电所通用强制性安全限高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0820214420.X | 申请日: | 2008-1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40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 发明(设计)人: | 陈锦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1F13/00 | 分类号: | E01F13/00 |
| 代理公司: | 南通市永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葛 雷 |
| 地址: | 226006***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变电所 通用 强制性 安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电所安全限高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运用中变电所改扩建工程越来越多,加之日常的检修维护工作,经常出现运输设备车辆和施工机械进入变电所高压设备区的情况,极易造成高压设备对超高车辆(或车辆所装货物)放电的现象,给电网和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另外,原来变电所采用的是提示性的限高标示牌,对外来施工企业的超过车辆不具备强制性的限高制约作用,超高车辆是否违章进入变电所,要取决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合理,限制超高车辆进入变电所的变电所通用强制性安全限高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变电所通用强制性安全限高装置,其特征是:包括由左右竖杆及架设在左右竖杆上端部的横杆组成的门型框架,门型框架的左右竖杆采用长度可调式竖杆。
门型框架的横杆中部设有限高标记牌。左右竖杆底部伸入地面中,并通过底板与地面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用方便,并可根据需要调节限制高度,可有效控制超高车辆进入运用中的变电所。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变电所通用强制性安全限高装置,包括由左右竖杆1、2及架设在左右竖杆上端部的横杆3组成的门型框架,门型框架的左右竖杆1、2采用长度可调式竖杆。
门型框架的横杆中部设有限高标记牌4。左右竖杆1、2底部伸入地面中,并通过底板5与地面固定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未经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14420.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