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颚式破碎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109519.3 | 申请日: | 2008-07-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11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 发明(设计)人: | 张先锋;侯国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锋必达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2C1/02 | 分类号: | B02C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镇勇 |
| 地址: | 102300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颚式破碎机 | ||
1、一种颚式破碎机,包括活动齿板、固定齿板,所述活动齿板和固定齿板上分别设有破碎齿,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齿板或固定齿板同时或单独在所述破碎齿靠近端部的齿谷处设有填充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填充高度为所述破碎齿原齿谷与齿峰高度差的1/3~2/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填充高度为所述破碎齿原齿谷与齿峰高度差的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填充长度为所述破碎齿原齿谷与齿峰高度差的4~8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填充长度为所述破碎齿原齿谷与齿峰高度差的5~7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填充长度为所述破碎齿原齿谷与齿峰高度差的6倍。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齿的一端或两端的齿谷处设有填充部位。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齿谷与未填充部位的齿谷之间设有倒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为45°倒角。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颚式破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部位的齿谷与未填充部位的齿谷之间设有圆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锋必达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锋必达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09519.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PU石膏漩流装置
- 下一篇:碾米机集糠斗风门调节及卸料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