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楼房烟气排放道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27211.4 | 申请日: | 2008-08-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68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 发明(设计)人: | 孙爱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爱东 |
| 主分类号: | E04F17/02 | 分类号: | E04F17/02;F16K15/14 |
| 代理公司: |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耿 霞 |
| 地址: | 255000山东省淄博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楼房 烟气 排放 | ||
1、一种楼房烟气排放道,包括主管道(1),主管道侧壁上开有进气口(5),其特征在于主管道内在进气口位置设置由支气管道板(3)与主管道壁围成的支气管道(2),进气口(5)连接支气管道(2),支气管道(2)底部设置有漏液口(4),漏液口上加有止逆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房烟气排放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液口上的止逆阀由支撑架(9)、弹性体(11)和柔性体(10)组成,支撑架(9)位于漏液口(4)顶部位置,柔性体(10)位于漏液口(4)底部位置,支撑架(9)与柔性体(10)之间连接弹性体(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房烟气排放道,其特征在于在主管道的最底层设置有油液排放管(6),该油液排放管(6)穿过底层楼板,油液排放管的尾部设置密封盖(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房烟气排放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气管道板(3)与主管道(1)的三个侧壁围成支气管道(2)。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楼房烟气排放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气管道的顶部位置对应楼房的每一层顶部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楼房烟气排放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气管道(2)的宽度占主管道(1)宽度的20~3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孙爱东,未经孙爱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27211.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