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青光眼及高眼压的中药制剂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242597.5 | 申请日: | 2008-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01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 发明(设计)人: | 徐艺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艺峰 |
| 主分类号: | A61K36/8905 | 分类号: | A61K36/8905;A61P27/06;A61K33/06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天龙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淑勤 |
| 地址: | 213000江苏省常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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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青光眼 眼压 中药 制剂 | ||
1、一种治疗青光眼及高眼压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14种颗粒状浓缩中药组成的复方,各颗粒状浓缩中药用量按重量份计如下:
石膏 15~25, 木贼 15~25, 桔梗 15~25,
柴胡 15~25, 钩藤 15~25, 草决明 15~25
甘菊花 15~25 密蒙花 15~25 防风 15~25,
黄芪 15~25, 香附子 15~25, 泽泻 15~25,
甘草 5~10, 陈皮 5~10;
所述各颗粒状浓缩中药按重量计的浓缩比是相同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状浓缩中药按重量计的浓缩比为:所用原料重量与用该重量的原料得到的颗粒状浓缩中药重量之比;所述原料是指中药原料药或中药饮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状浓缩中药按重量计的浓缩比为5: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其剂型为口服颗粒型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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