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同步网中保护时间传递的方法及其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241642.5 | 申请日: | 2008-12-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57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 发明(设计)人: | 何力;郁志勇;苏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J3/06 | 分类号: | H04J3/06;H04W56/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永文 |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同步 保护 时间 传递 方法 及其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通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在同步网中保护时间传 递的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时间的同步包括频率同步与时间同步两种,其中频率同步是指源端与 目的端的信号在频率或相位上保持某种特定的关系,即源端与目的端的频 率在一定精度内保持相同,其相差是恒定的,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时钟同步, 例如同步以太网、E1接口时间同步等;时间同步是指不仅频率相同而且相 位也相同的情形。
目前,无线网络对于时间的同步需求有两个级别即频率同步与时间同 步,但是对基于TDD(Time Division Duplex:时分双工)模式的无线系统, 也包括CDMA200/TD-SCDMA以及WiMAX的相应版本,都需要严格的时 间同步,以保证小区切换的顺利完成,目前频率同步可通过地面时钟信号 分配解决,而时间同步主要通过在基站安装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全球定位系统)模块跟踪UTC(Universal Time Coordinated:协调世界时间) 授时来实现。现有技术中,PTN(Private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分组 传送网)设备通过1588的PTP(Precision Time Protocol:精确时间协议)在 网络中传递频率同步与时间同步,可以大大提高TDD网络的安全性。
IEEE 1588协议即网络测量与控制系统的精密时钟同步协议的基本功 能是使分布式网络内的最精确时间与其他时间保持同步。但是现在多数芯 片厂家实现1588协议功能采用的时间传递的技术与同步网没有关联,从而 造成了两个边界节点间的传送时延较大,在大规模组网的情况下,相位传 递累积效应导致相位延时比较明显,降低了时间的同步性。由此可见,现 有技术有待于更进一步的发展。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在同步网中保护时间传 递的方法及其系统,对时钟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以减少网元节点间时 间传递的误差,降低大规模组网的相位误差,提高时钟源切换时同步网的 稳定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方案包括:
一种在同步网中保护时间传递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配置参与选择的同步网时钟源,并配置所述时钟源的选择方式;
B、根据上述选择方式选出当前时钟源,且同步锁定当前时钟源的频率 状态;
C、将该当前时钟源状态作为精确时间协议端口的状态依据,依次锁定 同步网各网元节点时间。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C还包括:
当一网元节点的时钟源为锁定的当前时钟源时,该网元节点的精确时 间协议端口为主端口,其他网元节点的精确时间协议端口为从端口。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C还包括:
锁定的当前时钟源对应多个精确时间协议逻辑端口时,根据精确时间 协议逻辑端口的优先级锁定唯一的主端口。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C还包括:
当锁定的当前时钟源为内时钟,则精确时间协议无从端口。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C还包括:
当锁定的当前时钟源为有效时钟源且其未完全进入锁定状态时,精确 时间协议的时间进入保持状态并停止跟踪与发布时间戳信息。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C还包括:
同步网中的无效时钟源与未配置时钟源的精确时间协议端口为不使 能。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还包括:
选择方式为优先级方式时,按照优先级选择时钟源。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还包括:
选择方式为质量等级方式时,按照同步状态信息质量等级与优先级选 择时钟源。
所述的保护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还包括:
选择方式为扩展质量等级方式时,按照同步状态信息质量等级、质量 等级节点跳数与优先级选择时钟源。
一种实现在同步网中保护时间传递的方法的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 括配置模块、选择锁定模块与控制模块,所述配置模块、所述选择锁定模 块与所述控制模块通信连接在一起,所述配置模块用于配置同步网的时钟 源、配置所述时钟源的选择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4164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