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多画面显示方法和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217412.5 | 申请日: | 2008-1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0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9 |
| 发明(设计)人: | 颜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画面 显示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多画面显示方法,包括:
比较子画面的宽高比和多画面的宽高比;
如子画面宽高比小于多画面宽高比,则所述子画面按照对应子画面区域的高度为基准进行缩放,如子画面宽高比大于多画面宽高比,则所述子画面按照子画面区域的宽度为基准进行缩放,如子画面宽高比等于多画面宽高比,则所述子画面按照子画面区域的高度或宽度为基准进行缩放;缩放不改变所述子画面的宽高比;
放置缩放后的子画面,以多画面中一条直线或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以缩放后的子画面中的一个点为定位点,并在放置约束条件的约束下,按照定位点距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最近的规则放置所述缩放后的子画面,在所述多画面的空余部分填入填充图案;
所述放置约束条件是相邻子画面边沿间的距离为预设的距离,且子画面间不重叠;或者子画面局限于相应的子画面区域内;
所述以多画面中的一条直线或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具体为:
若宽高比与所述多画面的宽高比不一致的子画面以宽度为基准进行缩放,则以多画面中的一条水平线为放置基准线,若宽高比与所述多画面的宽高比不一致的子画面以高度为基准缩放,则以多画面中的一条垂直线为放置基准线;或者,
所述以多画面中的一条直线或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具体为:
所述以多画面中的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画面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多画面中的一条水平线为放置基准线具体为:
以多画面的水平中心线为放置基准线;
所述以多画面中的一条垂直线为放置基准线具体为:
以多画面的垂直中心线为放置基准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画面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多画面中一条直线或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具体为:
以所述多画面中心点为放置基准点。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多画面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约束条件为相邻子画面边沿间的距离为0。
5.一种多画面显示装置,包括:
画面宽高比比较单元,用于比较子画面和多画面的宽高比;
子画面缩放单元,用于在所述画面宽高比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为子画面宽高比小于多画面宽高比时,将所述子画面按照对应子画面区域的高度为基准进行缩放;在所述画面宽高比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为子画面宽高比大于多画面宽高比时,将所述子画面按照子画面区域的宽度为基准进行缩放;在所述画面宽高比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为子画面宽高比等于多画面宽高比时,将所述子画面按照子画面区域的高度或宽度为基准进行缩放;缩放不改变所述子画面的宽高比;
多画面显示单元,具体包括:
基准选定模块,用于选定多画面中的一条直线为放置基准线或者选定多画面中的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点,并选定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缩放后的子画面中的一个点为定位点;
放置模块,用于在放置约束条件的约束下,按照所述基准选定模块选定所述定位点距所述基准选定模块选定的放置基准线或放置基准点最近的规则放置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缩放后的子画面,并在所述多画面的空余部分填入填充图案;
所述放置约束条件是相邻子画面边沿间的距离为预设的距离,且子画面间不重叠;或者子画面局限于相应的子画面区域内;
所述基准选定模块具体用于:
在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以宽度为基准对子画面进行缩放的情况下,选定多画面中的一条水平线为放置基准线;
在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以高度为基准对子画面进行缩放的情况下,选定多画面中的一条垂直线为放置基准线;
并选定子画面中的一个点为定位点;
或者,所述基准选定模块具体用于:
选定多画面中的一个点为放置基准点,并选定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缩放后的子画面中的一个点为定位点。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多画面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准选定模块具体用于:
在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以宽度为基准对子画面进行缩放的情况下,选定多画面中的水平中心线为放置基准线;
在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以高度为基准对子画面进行缩放的情况下,选定多画面中的垂直中心线为放置基准线;
并选定所述子画面缩放单元缩放后的子画面中的一个点为定位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1741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汽车用玻璃天线
- 下一篇:制造薄膜型光伏组件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