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78564.9 | 申请日: | 2008-09-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06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15 |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47L9/24 | 分类号: | A47L9/24;A47L5/22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冰冰;黄剑锋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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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具有:吸尘器主体,收容有电动鼓风机; 以及,管部,相对于该吸尘器主体与上述电动鼓风机的吸入侧连接;
上述管部具有:
延长管;
上游管部,收放在该延长管内,在自然长度下呈收缩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拉 伸;
下游管部,与上述延长管内的上述上游管部的下游侧连接,与上述电动鼓风 机的吸入侧连通,并且在自然长度下呈未完全收缩的状态,在外力作用下拉伸, 至少一部分可以从上述延长管内拉出;以及
固定机构,在上述上游管部处于拉伸的状态下能够保持该拉伸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下游管部在上述上游管部处于自然长度下的收缩状态时,至少一部分收 放在上述延长管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上游管部的上游侧可以在上述延长管的内部滑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上游管部处于拉伸的状态下,上述固定机构在上述延长管的下游侧对 上述上游管部和上述下游管部的连接部进行卡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上游管部处于拉伸的状态下,上述固定机构在上述延长管的下游侧对 上述上游管部和上述下游管部的连接部进行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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