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再充电锂电池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149607.0 | 申请日: | 2008-09-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84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 发明(设计)人: | 李斗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4/36;H01M4/58;H01M4/48;H01M4/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江华;王珍仙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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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锂电池 | ||
1.一种可再充电锂电池,包括:
负极,包含非碳类负极活性材料;
正极,包含可逆地嵌入和解嵌锂离子的正极活性材料;和
电解液,包含非水有机溶剂、包括LiPF6的锂盐、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 第一添加剂和第二添加剂LiB(C2O4)2,所述非水有机溶剂包含有相对其总体 积占20体积%或者更低且大于0的碳酸亚乙酯,
其中所述电解液具有3.02cP或者更低且大于0的粘度,
[化学通式1]
其中,在上述通式1中,R1和R2独立地选自由氢、卤素、氰基(CN)、 硝基(NO2)以及C1~C5的氟烷基构成的组,并且R1和R2至少之一选自 由卤素、氰基(CN)、硝基(NO2)以及C1~C5的氟烷基构成的组;
LiPF6的浓度为1.3~2.0M;且
相对于100重量份的电解液,所述第二添加剂的量为0.2~3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基于所述非水有机溶 剂的总体积,所述碳酸亚乙酯的量为5~20体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除了碳酸亚乙酯以外, 所述非水有机溶剂进一步包括醇类或者非质子溶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非水有机溶剂进 一步包括醚类、酯类或酮类溶剂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除了碳酸亚乙酯以外, 所述非水有机溶剂进一步包括从下述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溶剂:二甲氧基乙 烷、双(2-甲氧基乙基)醚、三甘醇二甲醚、四甘醇二甲醚、聚乙二醇二甲醚、 丙二醇二甲醚、二氧戊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二丙酯、碳酸甲 基丙酯、碳酸乙基丙酯、碳酸甲基乙酯、碳酸乙基甲酯、碳酸亚丙酯、碳酸 亚丁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丙酸甲酯、丙酸乙酯、γ-丁内 酯、癸内酯、戊内酯、甲瓦龙酸内酯、己内酯、环己酮、乙醇、异丙醇、具 有通式X-CN的腈、二甲基甲酰胺、1,3-二氧戊环、环丁砜;
其中X为C2~C20的线性、分枝或环状的烃基,具有双键、芳环或者 醚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非水有机溶剂进 一步包括碳酸乙基甲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添加剂选自 由氟代亚乙基碳酸酯、氯代亚乙基碳酸酯、溴代亚乙基碳酸酯、硝基亚乙基 碳酸酯、氰基亚乙基碳酸酯及其组合构成的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氟代亚乙基碳酸 酯为二氟代亚乙基碳酸酯。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氯代亚乙基碳酸 酯为二氯代亚乙基碳酸酯。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溴代亚乙基碳酸 酯为二溴代亚乙基碳酸酯。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 电解液,所述第一添加剂的量为0.1~10重量份。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 电解液,所述第一添加剂的量为1~8重量份。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锂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具有0.5~ 3.0cP的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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