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渣、废液可回收利用的木糖生产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51732.8 | 申请日: | 2008-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681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 发明(设计)人: | 宰德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平红嘴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H3/02 | 分类号: | C07H3/02 |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新时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2204 | 代理人: | 石岱 |
| 地址: | 136500吉林省***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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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废渣 废液 可回收 利用 生产工艺 | ||
1.一种废渣、废液可回收利用的木糖生产工艺,该木糖生产工艺步骤包括原料预处理、酸水解、中和、过滤、浓缩、脱色、阳离子交换树脂、阴离子交换树脂、真空浓缩、结晶、离心、成品干燥、包装、入库,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水解渣处理步骤,所述的水解残渣处理步骤包括水解残渣脱水、水解液回收、残渣烘干燃烧三个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a、所述的水解残渣脱水过程是把水解残渣连同废渣水流送到沉降罐中,用流送泵把废渣打到曲筛,把废渣和渣水分开,将含水量约为80%~90%的水解残渣投入螺旋挤干机进行渣液分离处理;
b、所述的水解液回收过程是将上述a中分离出来的料液根据检测结果的不同分别进入脱色工序和水解工序;
c、所述的残渣烘干燃烧过程是将上述a中料液被分离出去挤干后含水量为32%~37%的干渣,倒运进入动力车间螺旋上料器,经锅炉尾气余热烘干到含水量13%~17%左右,送到烧渣锅炉与煤混合焚烧以获得生产所需蒸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渣、废液可回收利用的木糖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在上述b中,料液检测结果,当料液折光8.5%以上,糖浓度7%以上的情况下料液进入脱色工序;当糖浓度小于7%的情况下将料液返回酸水解工序作为下次水解的浸泡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渣、废液可回收利用的木糖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上述c中所述的生产所需蒸汽是指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水解、脱色、浓缩、结晶、离心、干燥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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