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复合电池极板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75852.X | 申请日: | 2007-09-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43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 发明(设计)人: | 王晏;方平福;王为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晏;方平福;王为希 |
| 主分类号: | H01M4/64 | 分类号: | H01M4/64;H01M4/66;H01M2/2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081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 电池 极板 | ||
(一)技术领域
本发明申请涉及一种动力电池包用的复合电池极板。
(二)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电动车普遍采用不能实现批量生产的锰酸锂大容量50~100A以上电池进行并、串联,从而形成动力电池包的方式为车辆供电,在安全、可靠、耐用与控制系统的信息化程度方面都不能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需要,尤其其安全系数较磷酸亚铁锂高容量单体电池相比缺乏有效保障,但是对于圆柱形磷酸亚铁锂高容量单体电池包来说,所用极板的材质往往与电池电极(阳极或阴极)的材质不同,造成不同材质间电连接不好,影响了电池包的使用寿命。
鉴于上述问题,特提出一种动力电池包用的极板,将磷酸亚铁锂高容量单体电池用于电动车的动力电池包。
(三)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由复合材料构成的电池包用电极极板,以解决不同材质之间相互焊接的难题;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极耳的极板,该极耳也是由复合材料构成并以折叠或弯折的方式焊接到极板或电池的电极上。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可以实现双点焊接的双舌极耳的极板。
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复合电池极板,该复合电池极板由镍/铜/不锈钢复合的板材或铜/铝复合的板材构成,在复合电池极板上带有多个孔,通过每个孔都焊接有一个用于焊接电池的极耳,该极耳也是由复合板材制成,并经过弯折和/或对折后穿过上述孔焊接到复合电池极板上。
该复合极板上带有一体冲切形成的双舌极耳、单舌极耳或燕尾式极耳;在极耳拟焊接位置上带有(做出)焊接工作点。
可依车载空间而拓展安培/小时的有效并联,适应不同型号和用途的汽车改造。极耳/极板一体的设计,实现单体电池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并联后的单体电池的电流流程均等,并且巧妙避免了不同材质之间的焊接问题。实现5C(5C是充放电的倍率,5C就是电池自身额定容量五倍的充放电量)充放电,15分钟可以充满电,寿命可以达到1700次,80%DOD(DOD即电池的载荷量),从根本上解决了性价比与安全耐用间的矛盾,解决了世界同行都在设法解决的技术难点问题。
(四)附图说明
图1是连接有电池的极板的截面图;
图2a是一种带有双舌极耳的极板;图2b是另一种带有双舌极耳的极板;图2c是带有极耳的极板。
(五)具体实施方式
国内电动车普遍采用不能实现批量生产的锰酸锂大容量50~100A以上电池进行并串联,在安全、可靠、耐用与控制系统的信息化程度方面不能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需要。在采用安全系数较高的磷酸亚铁锂高容量单体电池时,极板与电池间的电连接往往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为此提出一种全新的电池包用极板。
所述极耳是与极板一体成型的;所述极耳是由极板一体冲切而成的双舌极耳,在双舌极耳的尖端处焊接电池的阳极或阴极;极板中极耳的位置与电池的电极相对应,在双舌极耳的尖端处焊接电池的阳极或阴极;极板中每个极耳的位置与电池的电极相对应。
如图1中所示,一体汇流排即极板(阳极极板、阴极极板)是本发明的核心部分,现有的电池并、串联是极耳和电池采用拉铆、螺栓、焊接一次集合后,再与电路系统用不同方式二次集合。对此我们提出减少一次集合的理念,以增加安全系数,简化加工工艺,保证集合后的单体电池效益最大化。极耳与极板一体,极耳上预留的工作点与电池包内电池可同时、分组、逐一方式集合。该动力电池包的内部是由阳极极板1、阴极极板2和焊接于极板上的极耳3构成,在阳极极板1和阴极极板2之间盛放有多个电池4,该电池4可采用圆柱形磷酸亚铁锂高容量单体电池即可充电的干电池。阳极极板1、阴极极板2和极耳3都是采用铜板、铜/铝复合板或者是镍/铜/工艺不锈钢的复合板材制成,也可采用极耳3和极板1、2一体的设计,实现单体电池效率的最大化。
如图1中所示,其中电池4的阳极极板1的接线端从阳极极板1的左侧(附图纸面的左侧)引出,而电池4的阴极极板2的接线端从阴极极板2的右侧(附图纸面的右侧)引出,这样对于其中的每个电池4来说其电流流经相同距离的极板,保证并联后的单体电池的电流流程均等,从而均衡使用每个电池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晏;方平福;王为希,未经王晏;方平福;王为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7585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