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反射式消影摄影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51728.2 | 申请日: | 2007-05-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120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 发明(设计)人: | 李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宇宙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3B17/56 | 分类号: | G03B17/56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明 |
| 地址: | 523581广东省东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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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式消影 摄影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辅助摄影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反射式消影摄影装置。
背景技术: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要使用到照相机。在对静止的物体进行拍摄时,特别是在对一些商品拍摄广告、艺术相片的时候,由于光源的关系,经常会出现拍摄物体的阴影而影响拍摄效果。为消除这个阴影而提高拍摄质量,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在被拍摄物体的下方、后方增加光源,也称底背灯,这种作法不仅增加了成本,而且经常会因为底背灯相对于主光源来说过亮或者过暗而影响主题目的的拍摄效果,得不偿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反射式消影摄影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它包括有透光板,透光板的外侧固定有反光板。
所述的透光板的端部具有延伸透光板,延伸透光板的外侧也固定有反光板。
拍摄时,将被拍摄物体放置于透光板上,开启光源,光线照射在透光板及延伸透光板上,一部分光线照射在被摄物体上,另一部分光线穿过透光板及延伸透光板后照射于反光板的反射面上,利用光线的反射原理,再穿透透光板而照射于被摄物体上,从而达到消除被摄物体的阴影的目的,使拍摄出来的相片得到满意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拍摄商品广告、艺术相片,所拍摄出来的相片几乎没有阴影,主题鲜明突出,效果较佳;在采用一个光源时仍然可以解决拍摄相片时的阴影问题,具有成本较低、节省能源等优点,适合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见附图1,本实用新型包括有透光板10,透光板10可以是半透明的,也可以是全透明的,为使拍摄效果更佳,本实用新型的透光板10采用半透明板;透光板10的外侧固定有反光板20,本实用新型的透光板10与反光板20之间通过中间垫片40固定连接,中间垫片40也使透光板10与反光板20之间相隔一定距离。
所述的透光板10的端部具有延伸透光板30,延伸透光板30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而设定,图中所示是在透光板10的一端固定有朝上的延伸透光板30,而延伸透光板30的外侧也固定有反光板20。
拍摄时,将被摄物体置于透光板10上,开启外部光源,光线照射在透光板10及延伸透光板30上,一部分光线照射在被摄物体上,另一部分光线穿过透光板10及延伸透光板30后照射于反光板20的反射面上,利用光线的反射原理,再穿透透光板10而照射于被摄物体上,从而达到消除被摄物体的阴影的目的,使拍摄出来的相片得到满意的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拍摄商品广告、艺术相片,所拍摄出来的相片几乎没有阴影,主题鲜明突出,效果较佳。
本实用新型在采用一个光源时仍然可以解决拍摄相片时的阴影问题,具有成本较低、节省能源等优点,适合推广应用。
当然,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例而已,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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