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26967.2 | 申请日: | 2007-08-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869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7 |
| 发明(设计)人: | 苏冠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冠琳 |
| 主分类号: | H04M1/21 | 分类号: | H04M1/21;H04B1/38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培媛 |
| 地址: | 266033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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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照明 功能 手机 | ||
1、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包括手机壳体和壳体内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壳体上设有照明装置和照明开关,照明装置和照明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池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手机壳体的凹坑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为LED灯或灯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壳体内至少设有一个LED灯或灯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手机壳体顶部的凹坑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手机壳体底部的凹坑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开关为一弹性开关,突出于手机壳体。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开关设置在手机壳体的侧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开关设置在手机后壳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采用卡扣或螺丝扣方式设置于手机壳体的凹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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