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84859.2 | 申请日: | 2007-10-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610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 发明(设计)人: | 林逸人;陆至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5/00;H04N17/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预设 频道 电视机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电视机制造方法,尤指一种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上在电视机的制造过程中,必须进行一项扫描电视频道的流程,当电视机将电视频道扫描完毕后,会把有信号的频道设定值,储存到主机板上的存储器内。
图1所示为已知电视机的制造过程中主机板测试的流程图,包含了检查画面是否正常的画面检查步骤、检查声音是否正常的声音检查步骤,还有扫描电视频道步骤及功率测试步骤等等。其中扫描电视频道步骤的流程是如图2所示,包含了以下步骤:(a)接线:连接电视信号产生器的信号至主机板的电视输入端子,然后启动电视电源;(b)设定:用遥控器将电视切换至电视模式,按下选单(Menu)键后选择“频道”选项,再选择“扫描频道”选项后,选择“有线(Cable)”选项,开始进行扫描;(c)扫台:对各频道进行扫描,例如由频道2至频道125,约需花费数分钟完成;(d)检查:测试人员依照检查规范所指定的频道,分别按下遥控器上的按键一一检查上述频道的画质与声音。
然而,已知的方法是对一台电视机进行完扫描后,再换另一台电视机进行扫描,由于扫描的时间很长,因此将造成电视机生产效能无法有效提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在提供一种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以便能省略扫描频道的过程,提高生产效率。
本发明为一种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主要包含以下步骤:连接一信号产生器至一电视机的主机板,信号产生器是用以产生包含多个信号的一特定信号,各信号分别对应于多个频道并分别具有一频道设定值;再输出此特定信号至主机板,扫描信号以得到这些频道设定值,并将这些频道设定值储存于一母存储器中;然后将母存储器中的频道设定值复制到多个子存储器中;最后将具有预设频道的子存储器分别安装于多个电视机中。
依照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所述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上述的特定信号为一电视信号。
依照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所述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上述的主机板具有一电视输入端子,用以连接信号产生器。
依照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所述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上述主机板连接一屏幕面板,用以测试各频道的画质。
依照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所述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还包括一测试步骤,用以测试各频道的画质与声音。
附图说明
为使审查员方便简捷了解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内容与优点及其所达成的功效能够更为显现,以下结合实施例及附图详细说明如后,其中:
图1是已知电视机的制造过程中主机板测试的流程图。
图2是已知电视机的制造过程中扫描电视频道步骤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测试装置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流程图。
图5是图4的细部分解流程图。
图6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复制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有关本发明的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请先参照图3所示的测试装置示意图,其中,一电视机的待测主机板301位于一测试台303上,待测主机板301具有一电视输入端子305,用以连接信号产生器307。信号产生器307用以产生一电视信号。电源模块309则连接待测主机板301以提供电源,待测主机板301连接一屏幕面板311,用以测试各频道的画质。待测主机板301具有一红外线接收器313,测试人员使用遥控器615发射信号至红外线接收器313,对各频道进行画质与声音的检测。待测主机板301具有一存储器317,用以储存频道设定值。
图4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预设频道的电视机制造方法流程图,包含步骤为:连接信号产生器至一电视机的主机板,信号产生器用以产生包含多个信号的一特定信号(例如为一电视信号),各信号分别对应于多个频道并分别具有一频道设定值(步骤S401)、输出信号至主机板,扫描信号以得到频道设定值,并将频道设定值储存于一作为母存储器的存储器中(步骤S403)、将母存储器中的频道设定值复制到多个子存储器中(步骤S405)以及将具有预设频道的多个子存储器分别安装于多个电视机的主机板中(步骤S407)。前述步骤S403进行扫描信号而得到频道设定值的方式可如图2所示的流程进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8485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