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36854.2 | 申请日: | 2007-07-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4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 发明(设计)人: | 叶青松;李育祈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亮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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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包括:
一本体,具有一指纹辨识连接部以及至少一凹槽;
一指纹辨识模块,设置于上述凹槽,包括:
一连接器;
一第一板件;
一第二板件,与上述第一板件连接;以及
一指纹辨识板,设置于上述第一板件以及上述第二板件之间;
其中,当上述指纹辨识模块设置于上述凹槽上时,上述连接器与上述指纹辨识连接部电性连接,且上述第一板件组成所述本体的一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一板件具有一开口,上述指纹辨识板包括一指纹辨识部,而上述开口与上述指纹辨识部相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包括至少一第一卡合部,上述凹槽具有至少一第二卡合部,且上述第一卡合部适于与上述第二卡合部卡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一上板以及一下板,上述第一卡合部设置于上述上板与上述下板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复数个锁合件,固定上述第一板件、上述上板与上述下板。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一弹性组件,与上述第一卡合部连接,以提供一回复力于上述第一卡合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本体的上述凹槽内缘更包括有至少一第三卡合部,且上述第一板件与上述第二板件之间更包括有一第四卡合部,上述第三卡合部适于与上述第四卡合部结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指纹辨识模块为可插拔式。
9.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包括:
一本体,具有至少一凹槽;
一可插拔模块,设置于上述凹槽上,包括:
一第一板件;
一第二板件,与上述第一板件连接;以及
一第一卡合部;
其中,上述第一卡合部卡合于上述凹槽内,且上述第一板件组成该本体的一表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可插拔模块为一装饰模块。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一板件为一装饰板件。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一上板以及一下板,上述第一卡合部设置于上述上板与上述下板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复数个锁合件,固定上述第一板件、上述上板与上述下板。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板件更包括一弹性组件,与上述第一卡合部连接,以提供一回复力于上述第一卡合部。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本体的上述凹槽内缘更包括至少一第三卡合部,且上述第一板件与上述第二板件之间更包括一第四卡合部,上述第三卡合部适于与上述第四卡合部结合。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可插拔模块为一指纹辨识模块。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指纹辨识模块包括一指纹辨识板,设置于上述第一板件以及上述第二板件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一板件具有一开口,上述指纹辨识板包括一指纹辨识部,而上述开口与上述指纹辨识部相对应。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本体更包括一指纹辨识连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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