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系统内的计费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112032.0 | 申请日: | 2001-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08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 发明(设计)人: | 凯里·考塔鲁托;朱卡·阿霍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基亚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00 | 分类号: | H04M17/00;H04Q3/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莘 |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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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系统 计费 | ||
1.一种通信系统中的计费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初始化通信的建立进程,所述通信使用第一通信系统与第二通信系统的可计费资源,并且所述通信系统中的至少一个提供无线通信业务;
在所述第一通信系统中设置的计费功能中触发第一进程,以得到所述通信的第一计费部分,其中所述第一计费部分与所述第一通信系统相关联,并且基于第一计费模型而确定;
在所述第一通信系统中设置的所述计费功能中触发第二进程,以得到所述通信的第二计费部分,所述第二计费部分与所述第二通信系统相关联,并且基于第二计费模型而确定;
基于所述第一与第二计费模型,通过在所述计费功能中同时处理在所述第一通信系统中生成的、与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系统中的通信相关联的信息,以得到相应的所述第一和第二计费部分;
将所述第一与第二计费部分组合起来,以得到总费用;以及
基于所述总费用,在所述通信期间减少预付余额。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通信系统包括为移动站提供无线通信业务的移动通信网络。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通信系统包括固定线路通信网络。
4.根据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线路通信网络包括公众交换电话网。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通信系统的控制器中触发所述第一与第二计费进程。
6.根据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所述第一通信系统的交换中心。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每个所述计费部分的确定基于对应的通信系统所使用的计费与费率方案。
8.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同时处理步骤被在附加业务的控制器中完成。
9.根据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智能网结构的业务控制点。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同时处理步骤的至少一部分被在所述第一通信系统的控制器中完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与第二进程的触发被在智能网结构的业务交换点中完成。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何一个的方法,其中所述余额在通信期间被从由所述附加业务所实施的预付账户中减少。
1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触发这样一个进程,即所述进程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另外的计费部分,并在所述计费功能中同时处理所述至少一个另外的计费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将至少一个所得到的计费部分转换为可以与至少一个其它计费部分相组合的形式的步骤。
15.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一个所述计费部分是基于智能网应用协议(INAP)而得到的,而另一个所述计费部分是基于移动网增强逻辑应用部分协议(CAP)而得到的。
16.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包括在初始化用以得到所述第二计费部分的处理之前,分析是否要求确定所述第二计费部分的步骤。
17.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与第二进程的触发在所述呼叫建立进程的始发阶段期间发生,优选地在始发阶段基本呼叫状态模型(OBCSM)期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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