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及发光壁型材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88758.5 | 申请日: | 2007-03-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0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 发明(设计)人: | H·布鲁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塔诺姆建筑元件推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C3/02 | 分类号: | E04C3/02;E04B2/7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赵辛 |
| 地址: | 德国菲尔***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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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发光 壁型材 系统 | ||
1.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包括至少一个封闭的第一空心室(2), 连接件能够在该型材的至少一个端侧上安装在该空心室中,该型材还 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空心室(3),该第二空心室在侧向的外表面(10) 上具有平行于纵轴线延伸的系统槽,其中能够装入用于能够平行于该 侧向的外表面设置的壁元件的保持器,其特征在于:该型材(1,1’, 1”,1’”)包括至少一个第三空心室(4,4’,4”),其具有平行 于纵轴线延伸的并且从型材(1,1’,1”,1’”)的盖面(11)和/ 或底面(12)引出的电缆槽(40,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第三空心室(4)被设置在第一空心室(2)与第二空心室(3)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型材(1,1’,1”,1’”)是对称的。
4.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第一 空心室(2)为矩形,其中,其平行于所述盖面(11)延伸的边缘比 平行于外表面(10)延伸的边缘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在 第一空心室(2)的区域中,在所述盖面(11)和/或所述底面(12) 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凹槽(8)。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在 该型材的至少一个端侧(13)上能够将夹紧件(9)、支脚或斜切角 安装在该第一空心室(2)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第 一空心室的盖面(11)和/或底面(12)具有至少一个侧凹(20), 在该侧凹上能够固定发光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电缆槽(40)在上部的两侧上具有至少一个突起(41,4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电缆槽(40)在上部的两侧上具有两个突起(41,42)。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电缆槽(40)在下部的两侧上具有至少一个突起(48)。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所 述至少一个第三空心室(4,4’,4”)具有一个使该第三空心室被分 隔开的接片(45),从而在该第三空心室(4,4’,4”)的区域中不 仅向着盖面(11)而且向着底面(12)分别敞开电缆槽(40,4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该 盖面(11)和底面(12)夹成一个角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 在该型材(1,1’,1”,1’”)的外侧(10’)上设有两个空心室(3’), 该空心室具有彼此成角度地设置的外表面(10”),所述外表面分别 具有平行于纵轴线延伸的外系统槽(30)。
14.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发光壁的型材,其特征在于:凹 槽(8)横向于该型材(1,1’,1”,1’”)的纵轴线延伸。
15.发光壁型材系统,包括至少两个如权利要求1-14之一所述 的型材(1,1’,1”,1’”),其特征在于:这些型材(1,1’,1”, 1’”)能够被彼此设置为支撑件或框,并且能够借助于连接件联接, 由此该型材(1,1’,1”,1’”)的侧向的外表面(10)处于同一 个平面中。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发光壁型材系统,其特征在于:第 一型材(1,1’,1”,1’”)在盖面和/或底面(11,12)上具有至 少一个横向于纵轴线延伸的凹槽(8),在第二型材(1,1’,1”,1’”) 的至少一个端面(13)中能够装入连接件,该第二型材(1,1’,1”, 1’”)能够借助于该连接件固定在第一型材(1,1’,1”,1’”) 的凹槽(8)上。
17.发光壁型材系统,包括至少两个如权利要求1-14之一所述 的型材(1,1’,1”,1’”),其特征在于:两个相对其纵轴线平 行设置的型材(1,1’,1”,1’”)能够借助于至少一个楔形的联 接元件(93)连接,使得该型材(1,1’,1”,1’”)的平行于盖 面(11)的横轴线(14)夹成一个0°-90°之间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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