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15972.8 | 申请日: | 2007-06-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825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 发明(设计)人: | 刘春信;丁锋;徐勤国;赵立峰;葛峰;朱西堂;蔡全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F289/00 | 分类号: | C08F289/00;C08F2/22;C08L27/06;C08J9/00 |
| 代理公司: |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耿霞 |
| 地址: | 256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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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于 发泡 pvc 制品 高熔体 强度 苯乙烯 聚合物 | ||
1、一种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苯乙烯和碳九石油树脂单体总量为100%计算,由96%--98%的苯乙烯以及2%--4%的碳九石油树脂乳液聚合反应接枝共聚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液聚合反应采用的表面活性剂包括歧化松香酸皂、十二烷基硫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油酸钾、硬脂酸钾或松香酸钾,用量为苯乙烯和碳九石油树脂总量的0.5%--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液聚合反应采用的引发剂包括氧化苯甲酰、过硫酸钾或过硫酸铵,用量为苯乙烯和碳九石油树脂总量的0.01%--0.0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乳液聚合反应是分三段进行的,三段单体用量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发泡PVC制品的高熔体强度的苯乙烯聚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反应启动温度在59-62℃,反应过程中控制温度在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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