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22456.1 | 申请日: | 2006-06-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39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 发明(设计)人: | 名仓健祐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M4/58 | 分类号: | H01M4/58;H01M4/02;H01M10/4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建全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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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其具有可充放电的正极、可充放电的负极以及非水电解液,其中,所述正极包含活性物质粒子,所述活性物质粒子包含锂复合氧化物,所述锂复合氧化物用通式(1):LixM1-yLyO2表示,所述通式(1)满足0.85≤x≤1.25以及0≤y≤0.50,元素M是选自由Ni以及Co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元素L是选自由碱土类元素、过渡金属元素、稀土类元素、IIIb族元素以及IVb族元素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的表层部包含元素Le,其为选自由Al、Mn、Ti、Mg、Zr、Nb、Mo、W以及Y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所述活性物质粒子被用偶联剂进行了表面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通式(1)中,0<y,所述元素L包含选自由Al、Mn、Ti、Mg、Zr、Nb、Mo、W以及Y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作为必需元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元素L和元素Le构成不同的晶体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元素Le构成具有与所述锂复合氧化物不同的晶体结构的氧化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相对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100重量份,所述偶联剂的量为2重量份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偶联剂为硅烷偶联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硅烷偶联剂具有选自由烷氧基以及氯基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且具有选自由巯基、烷基以及氟基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硅烷偶联剂形成了通过Si-O键与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的表面键合的硅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活性物质粒子的平均粒子直径为10μm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二次电池,其中,所述非水电解液包含选自由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磷腈以及氟苯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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