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无效
| 申请号: | 200620136964.X | 申请日: | 2006-10-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41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 发明(设计)人: | 廖藤发;李新祥;林建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J9/00 | 分类号: | B62J9/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文达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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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吊挂 机构 摩托车 置物箱 | ||
1.一种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所述摩托车置物箱用于设置在摩托车的车体盖上,且用于被座垫可启闭地组设其上,该置物箱具有中空箱体,该箱体后端具有后箱壁,其特征在于:该后箱壁包括具有至少一个支撑座的阶梯部,以及从该阶梯部的支撑座朝上延伸以提供置于箱体内的物品吊挂之用的至少一个凸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其特征在于:该阶梯部呈具有高低两个支撑座的两阶梯状,且该两个支撑座的两侧各设有凸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其特征在于:设于支撑座上的凸体与该箱体一体成型。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其特征在于:该凸体上还具有从该凸体顶端朝后方凸伸的防脱凸部。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其特征在于:该后箱壁上形成维修口,该维修口处设有可拆组的维修盖,该维修盖包括纵板部以及设于该纵板部上段的吊勾。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吊挂机构的摩托车置物箱,其特征在于:该维修盖还包括自该纵板部上端朝后延伸的横板部,且该纵板部底端具有卡接于该维修口底缘处的卡接部,该横板部后端设置有凸耳,该凸耳具有用于供螺丝穿过并螺设于后箱壁的支撑座上的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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