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获取媒体特征信息的方法和系统以及终端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0610150365.8 | 申请日: | 2006-10-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04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9 |
| 发明(设计)人: | 杨健;陈国乔;王雷;张翼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3/42 | 分类号: | H04M3/4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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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获取 媒体 特征 信息 方法 系统 以及 终端设备 | ||
1、一种获取媒体特征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发送方终端通过判断共享视频来自于已有存储设备还是来自于摄录像程序,生成标识共享视频实时/非实时性特征信息的视频标记信息,并将该视频标记信息发送给接收方终端;
B、接收方终端将接收到的视频标记信息内容显示给接收方用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之前进一步包括:所述接收方终端向发送方终端请求共享视频实时/非实时性特征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所述生成视频标记信息的方法为:
a1、所述发送方终端根据视频输出端所启用的应用确定所述共享视频是否为实时信息;
a2、所述发送方终端根据确定的结果生成视频标记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1所述确定方法为:所述发送方终端监测视频输出端所启用的应用,若该应用显示所述共享视频来自于终端中已有的视频存储单元,则确定为非实时信息;若该应用显示所述共享视频来自于摄录像程序的输出,则确定为实时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2具体为:
若所述确定的结果显示该共享视频为实时信息,则所述发送方终端生成标识实时性的视频标记信息;
若所述确定的结果显示该共享视频为非实时信息,则所述发送方终端生成标识非实时性的视频标记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所述发送视频标记信息的方法为:所述发送方终端将生成的视频标记信息以自定义的消息格式发送给接收方终端,或采用已有消息或流媒体信息承载该视频标记信息并发送给接收方终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具体包括:
b1、所述接收方终端接收并解析视频标记信息;
b2、所述接收方终端根据解析结果显示共享视频实时/非实时性特征信息。
8、一种获取媒体特征信息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通信网络、发送方终端以及接收方终端;
所述通信网络,用于传输发送方终端和接收方终端在通信过程中的电路域以及分组域会话信息;
所述发送方终端,用于通过判断共享视频来自于已有存储设备还是来自于摄录像程序,生成标识共享视频实时/非实时性特征信息的视频标记信息,并将生成的视频标记信息发送给接收方终端;
所述接收方终端,用于将接收自发送方终端的视频标记信息内容显示给接收方用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终端包括视频类别判定模块、视频标记消息生成模块和视频标记消息发送模块;
所述视频类别判定模块,用于根据视频输出端所启用的应用确定共享视频的实时性,并将确定的结果输出给视频标记消息生成模块;
所述视频标记消息生成模块,用于接收视频类别判定模块输出的结果,并根据所述结果生成视频标记信息,发送给视频标记消息发送模块;
所述视频标记消息发送模块,用于将接收到的视频标记信息发送给接收方终端。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方终端包括视频标记消息接收模块、视频标记消息解析模块和视频类别显示模块;
所述视频标记消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发送方终端发送来的视频标记信息,并将该视频标记信息发送给视频标记消息解析模块;
所述视频标记消息解析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视频标记信息进行解析,并将解析结果发送给视频类别显示模块;
所述视频类别显示模块,用于按照解析结果显示共享视频实时/非实时性特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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