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经药水染色的石板材及其加工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050891.7 | 申请日: | 2006-05-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41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 发明(设计)人: | 曾泉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泉源 |
| 主分类号: | C04B41/50 | 分类号: | C04B41/5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62342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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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药水 染色 石板材 及其 加工 制作方法 | ||
1、一种经药水染色的石板材及其加工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本发明方法包括色液的选择制备以及包括天然石板材用药水染色的加工制作过程。
(1)色液的选择制备:其主要成分为:硝酸铁、硝酸锰和水,各主要成分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
硝酸铁:26.8~32%
硝酸锰:8~13.2%
水:60%
(2)天然石板材用药水染色的加工制作过程具体为:①将天然花岗岩石进行切割、磨平,制作成一定规格的石板;②将初步加工好的花岗岩石板放入烘烤炉进行烘干处理,烘干的时间控制在1至4小时,烘干的温度值控制在145度至205度之间。烘干后,等待花岗岩石板冷却再取出;③在色液池中放入硝酸铁和硝酸锰按一定比例配制的色液;④第一次浸泡烘烤工序:a)将烘干后的花岗岩石板放入色液池中浸泡,色液要完全淹没花岗岩石板,浸泡的时间控制在1至4小时;b)将浸泡后的花岗岩石板取出自然晾干;c)将晾干后的花岗岩石板放入烘烤炉内烘烤,烘烤的温度为:145度至205度之间,烘烤的时间为:1至4小时;d)将烘烤后的石板材冷却再取出;⑤根据具体颜色的需要来决定是否进入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浸泡烘烤工序;⑥将花岗岩石板进行打磨、抛光即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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