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头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580042130.0 | 申请日: | 2005-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3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 发明(设计)人: | 千岛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13/02;H04M1/02;G03B35/08;G03B37/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香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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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头 装置 | ||
1、一种摄像头装置,具备:固定设置有第一摄像用镜头的第一壳体;和固定设置有第二摄像用镜头的第二壳体,并且可以择一地拍摄全景图像或立体图像,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铰链,其使上述第2壳体在与上述第一壳体对置的状态下相对于上述第一壳体进行相对移动,并且伴随着该移动使上述第二壳体相对于上述第一壳体倾斜,
随着上述第二壳体的相对移动而使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配置在互相离开的打开位置时,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各自的光轴被设定在可以拍摄上述立体图像的位置,
随着上述第二壳体的相对移动而使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配置在互相接近的关闭位置时,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各自的光轴被设定在可以拍摄上述全景图像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关闭位置中的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各自的光轴所形成的夹角,与上述打开位置中的上述第一、第二壳体各自的法线所形成的夹角大致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壳体相对于上述第一壳体进行相对移动的区域,与由上述第一摄像用镜头的光轴所确定的视场角区域不重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配置在上述打开位置的情况下,基于分别使用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所摄影的图像来生成立体图像,
在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配置在上述关闭位置的情况下,基于分别使用上述第一、第二摄像用镜头所摄影的图像来生成全景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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