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制备饮料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480044844.0 | 申请日: | 2004-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39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 发明(设计)人: | M·H·S·魏耶斯;郑佩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因文图姆荷兰有限公司;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库瓦尔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1/06 | 分类号: | A47J31/06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蒋旭荣 |
| 地址: | 荷兰费***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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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备 饮料 装置 | ||
1.一种用于制备饮料的装置(1),其包括具有内部空间(S)的支架(14),该内部空间用于容纳至少一个具有可溶解或可提取的产品以获得所述饮料的容器(11),其中所述内部空间具有限定至少第一保持结构(21)和第二保持结构(22)的非平的表面(20),它们分别设置用来基本上沿着所述容器的所述边缘保持如由所述容器的边缘(23)所限定的至少第一尺寸(D1)和第二尺寸(D2)的容器(11A;11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第一保持结构(21)和所述第二保持结构(22)是具有第一尺寸(D1)和第二尺寸(D2)的圆形结构,其中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第一直径的范围为44-52mm,所述第二直径的范围为55-65mm。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内部空间(S)包括具有使饮料通过的开口(O)的中心表面(24),并且其中所述表面具有从所述中心表面突出的隔板结构(2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表面(24)为圆形,并且所述隔板结构(25)沿切线方向设置在所述圆形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表面包括位于所述开口中用于容纳起泡装置(15)的下沉部分(26)。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非平的表面(20)包括一个或多个沿一定方向限定在所述非平的表面上的所述第一保持结构(21)和第二保持结构(22)之间的肋条(27)。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内部空间(S)为圆形,并且所述肋条(27)沿径向限定在所述非平的表面上。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装置还包括柔性封闭件(12),用于在设有至少一个容器(11)时封闭所述内部空间(S)。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柔性封闭件(12)包括使得水进入到所述容器(11)的阀门系统(42)。
11.一种具有内部空间(S)的支架(14),该内部空间用于容纳至少一个具有可溶解或可提取的产品以获得所述饮料的容器(11),其中所述内部空间具有限定至少第一保持结构(21)和第二保持结构(22)的非平的表面(20),它们分别设置用来基本上沿着所述容器(11A;11B)的所述边缘(23)大体上抵靠由所述容器的边缘限定的至少第一尺寸(D1)和第二尺寸(D2)的容器(11A;11B)。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14),其中所述支架包括权利要求2-8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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