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2114747.7 | 申请日: | 2002-0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358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7-17 |
| 发明(设计)人: | 李卫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拓璞电器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25/54 | 分类号: | B65D25/54;B21D51/18;A47J27/21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0897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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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透视 物件 容器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金属容器及固定连接在容器壁上的可透视物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透视物件设有边沿;所述容器壁与可透视物件的边沿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透视物件的边沿为阶梯式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壁边缘是弯折的,所述可透视物件的边沿设有凹槽;所述容器边缘的弯折部分设置在所述的凹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容器与可透视物件之间还设有密封圈。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带有可透视物件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透视物件的边沿设有一条或多条凸纹。
7.一种制作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可透视物件容器的方法,特征在于:它是用粘合剂将可透视物件固定在开孔的金属容器壁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制作带有可透视物件容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制作步骤为
a.预制金属容器和可透视物件;
b.在金属容器壁上冲孔;
c.在可透视物件的边沿均匀涂上粘合剂;
d.将可透视物件粘合在容器壁开孔位置,并施加压力,使其粘合紧密;
e.将整个容器静置一段时间;
f.包装入库。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制作带有可透视物件容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为液态硅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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