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无效
| 申请号: | 01800689.2 | 申请日: | 2001-03-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3653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21 |
| 发明(设计)人: | 细川地潮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5B33/14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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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元件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包含阳极层、阴极层以及其间夹持的有机发光层,所述有机发光层包含玻璃化转变温度在110℃以上的咔唑衍生物和磷光性掺杂剂。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咔唑衍生物是下述一般式(1)~(4)所示的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一般式(1)中,Ar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核碳数为6~50的芳基,Ar2~Ar7相互独立,为取代或未取代的核碳数为6~50的芳基或亚芳基,Ar2和Ar3、Ar4和Ar5、或Ar6和Ar7各自可以通过单键或连接基O、S或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烷基相连结,重复单元数m和n分别为0~3的整数。][一般式(2)中,R1~R6相互独立,为氢原子、烷基、芳烷基、芳基、环烷基、氟代烷基、氨基、卤素、硝基、氰基、羟基或烷氧基,R7~R8相互独立,为氢原子、烷基、芳烷基、芳基或环烷基,X1和X2相互独立,为氢原子、烷基、芳烷基、芳基或环烷基,Y为单键、烷基链、亚烷基链、环烷基链、芳基链或芳烷基链,重复单元数p为1~3的整数。]
[一般式(3)中,Ar8~Ar11相互独立,为核碳数6~50的芳基,其可以被烷基、烷氧基或芳基取代,Ar8~Ar9以及Ar10~Ar11各自可以通过单键或连接基O、S或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烷基连结,R9为烷基、烷氧基、或者为取代或未取代的核碳数为6~18的芳基。]
[一般式(4)中,Z为三价的氮原子或芳香族基团,Ar12~Ar14相互独立,为以下一般式(5)所示基团,或者为核碳数为6~50的芳基,Ar12~Ar14中至少有2个为以下一般式(5)所示的基团。][一般式(5)中,R10~R21相互独立,为核碳数6~50的芳基,其可被碳数1~6的烷基、烷氧基或苯基取代,有时相邻基团之间形成环状结构,重复单元数q为0~3的整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咔唑衍生物具有至少两个咔唑骨架。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当上述咔唑衍生物的三重线能量用E1表示,磷光性掺杂剂的三重线能量值用E2表示时,满足E1>E2的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咔唑衍生物的三重线能量(E1)值在21,000cm-1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咔唑衍生物不仅具有三重线能量在21,000cm-1以上的环结构,而且该环结构为芳香族环和杂环或其中任一种环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磷光性掺杂剂为含有从Ir、Ru、Pd、Pt、Os和Re中选取的至少一种金属的金属络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7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金属络合物的配位体中至少有一个具有从苯基吡啶骨架、联二吡啶骨架和菲绕啉骨架中选取的至少一个骨架。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上述磷光性掺杂剂的配合量,以上述咔唑衍生物的配合量为100重量份计,在0.1~30重量份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点在于,在上述阳极层和阴极层之间设有空穴阻挡层和电子注入层或其中任一种层,同时,所述空穴阻挡层和电子注入层中含碱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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