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克服扭曲变形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无效
申请号: | 01268051.6 | 申请日: | 2001-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25251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1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其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文其 |
主分类号: | E04F15/04 | 分类号: | E04F1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2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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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克服 扭曲 变形 组合式 木质 地板 板块 | ||
1.一种可克服扭曲变形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为一两侧长边前后短边分别设有各自相互配合的凹槽、凸榫的长方体木质板块,其中凹槽的凹陷深度大于凸榫的凸起高度,在两侧长边的凹槽凸榫的下方为可形成凹槽的阶面,在板块的底面设有透气槽,其特征在于在底面上设有可克服扭曲变形的多个小孔或槽至少一个,且多个小孔呈曲线或直线或蜂窝状排列,其相邻小孔间相错开,而槽为呈曲线状槽。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多个小孔呈至少一条曲线状排列,且各相邻小孔间相错开。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多个小孔呈多条直线状排列,且各相邻小孔间相错开。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多个小孔,其直径为1-12mm,深度为木板块厚度的1/9-2/5。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多个小孔的孔径为1-3mm。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多个孔的深度为板块厚度的1/3-2/5。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在板块底面上所设的至少一条可克服扭曲变形的槽为呈曲线状的槽,槽的深度为木板厚度的1/9-2/5,槽的度宽为1-12mm。
8.按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所述的组合式木质地板板块,其特征在于组合木质板块底面上的透气槽为二个对称设置的由4个连续小槽组成的透气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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