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钝化可自燃催化剂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0807095.4 | 申请日: | 2000-03-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3494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5-15 |
| 发明(设计)人: | P·伯克;R·盖尔;W·黑默尔;J·亨诺德;W·科格勒;R·雪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伊纳-威尔克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J33/00 | 分类号: | B01J33/00;B01J37/14 |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楼仙英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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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钝化 自燃 催化剂 方法 | ||
1.一种可自燃固体的钝化方法,其中使该固体
a)在CO2含量为0.5-10Vol%的CO2-N2-混合气体中于91℃至350℃温度下至少处理30分钟,
b)将工艺步骤a)所述的CO2-N2-混合气体冷却到最高90℃的温度,
c)在达到步骤b)所述的温度后在第一钝化阶段向该CO2-N2-混合气体加入氧气,直到氧气含量为0.2-1.5Vol%为止,并使催化剂在该CO2-N2-O2-混合气体中在振动条件下处理至少30分钟,
d)在振动条件下将CO2-N2-O2-混合气体中的CO2含量在第二钝化阶段降低到<0.1Vol%,并将O2含量提高到1.5-21Vol%。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固体是一种催化剂,特别是一种金属载体催化剂。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固体在钝化之前已经还原。
4.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固体在钝化之前和必要时的还原之后进行惰性化。
5.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金属为镍、钴、铜、铁、铝、锌或者这些物质中两种或多种的混合物或合金。
6.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载体含有SiO2、Al2O3、SiO2·Al2O3、ZrO2、TiO2、粘土、沸石、活性炭、天然硅酸盐或其两种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或者由其组成。
7.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在一个催化剂床中进行,特别是在一个高径比为0.05-1的催化剂床中进行。
8.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工艺步骤a)中用CO2-N2-混合气体处理时,CO2的浓度为1-2.5Vol%。
9.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工艺步骤a)中用CO2-N2-混合气体处理时,气体负荷为500-10000v/v%。
10.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工艺步骤a)中用CO2-N2-混合气体处理和/或在工艺步骤c)和d)中用CO2-N2-O2-混合气体处理时,气体负荷为1000-3000v/v%。
11.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工艺步骤c)和d)中用CO2-N2-O2-混合气体处理的时间大于0.5小时,特别是33分钟至8小时。
12.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工艺步骤c)和/或d)中用CO2-N2-O2-混合气体处理催化剂的温度为50-70℃。
13.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工艺步骤c)中用CO2-N2-O2-混合气体处理时,CO2的浓度为0.5-1.5Vol%。
14.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按照工艺步骤c)进行处理的时间与按照工艺步骤d)处理的时间之比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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