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无效
| 申请号: | 00215485.4 | 申请日: | 2000-07-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4383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1-07-11 |
| 发明(设计)人: | 毛心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毛心荣 |
| 主分类号: | A43B21/42 | 分类号: | A43B21/42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迟承柏 |
| 地址: | 266071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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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更换 鞋后跟 皮鞋 | ||
1.一种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由鞋帮(2)和鞋底(1)构成,其特征在于鞋后跟(3)与鞋底(1)之间是可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可活动连接可以是燕尾槽式连接,接插式连接或塑料螺钉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燕尾槽式连接,可以是在鞋底(1)上有两至四道横贯鞋底的燕尾槽(32),燕尾槽的底部(33)宽于燕尾槽(32)在鞋底(1)表面的宽度,且燕尾槽(32)的两个底角呈对称分布,在鞋后跟(3)上有与鞋底(1)上的燕尾槽(32)相匹配的燕尾槽状突起(12),燕尾槽状突起(12)的数量与鞋底上的燕尾槽(32)的数量相同,将带有燕尾槽状突起(12)的鞋后跟(3)上的燕尾槽状突起(12)插入鞋底(1)上的燕尾槽(32),滑入鞋底(1)后跟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燕尾槽式连接,也可以是在鞋后跟(3)上有两至四道横贯鞋后跟(3)的燕尾槽(32),燕尾槽的底部(33)宽于燕尾槽(32)在鞋后跟(3)表面的宽度,且燕尾槽(32)的两个底角呈对称分布,在鞋底(1)上有与鞋后跟(3)上的燕尾槽(32)相匹配的燕尾槽状突起(12),燕尾槽状突起(12)的数量与鞋后跟(3)上的燕尾槽(32)的数量相同,将带有燕尾槽状突起(12)的鞋底(1)上的燕尾槽状突起(12)插入鞋后跟(3)上的燕尾槽(32),滑入鞋后跟(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插接式连接可以是鞋后跟(3)上有若干与鞋后跟(3)为一体的,且与鞋后跟(3)面垂直,带有圆球(14)的圆柱插头(13),该圆柱直径可以为3至5毫米,长度可以为5至12毫米,圆球(14)直径为5至7毫米,圆柱插头(13)可以为2至4排,每排2至4个,在鞋底(1)后跟部上与鞋后跟(3)圆柱插头(13)相对应的位置,有其尺寸与圆柱插头(13)相同的凹陷(35),将带有圆柱插头(13)的鞋后跟(3)插入鞋底(1)后跟部的凹陷(35)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插接式连接也可以为鞋底(1)后跟部上有若干与鞋底(1)为一体的,且与鞋底(1)面垂直,带有圆球(14)的圆柱插头(13),该圆柱直径可以为3至5毫米,长度可以为5至12毫米,圆球 (14)直径为5至7毫米,圆柱插头(13)可以为2至4排,每排2至4个,在鞋后跟(3)上与鞋底(1)后跟部圆柱插头(13)相对应的位置,有其尺寸与圆柱插头(13)相同的凹陷(35),将带有圆柱插头(13)的鞋底(1)后跟部插入鞋后跟(3)的凹陷(35)处;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可更换鞋后跟的皮鞋,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塑料螺钉连接可以是将鞋后跟(3)与鞋底(1)之间通过塑料螺钉(40),从鞋底(1)内部连接,该塑料螺钉(40)的直径可以为4至8毫米,塑料螺钉(40)的长度至少为鞋底(1)厚度的3倍,塑料螺钉(40)的数量至少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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